過去兼差的勞工只需選擇其中一家服務公司投保勞保,但是一旦發生職災意外,權益可能無法受到完全的保障。因此,勞委會發布最新解釋令,即日起勞工只要在5人以上的公司兼差或正職,每份工作都必須投保,全面保障兼差打工族的權益。雖然保費會因此增加,但勞保相關給付可併計投保薪資核算。

 

過去政府單位發布的解釋令,認定勞工如果同時受僱於兩家公司,只要在工時長、所得高、危險性高的那份工作上投保勞保即可;不過,如果勞工選擇在甲公司投保勞保,卻在做乙公司工作時發生職災,就無法請領勞保職災給付。

 

因此,勞委會最新發布的解釋令,明訂勞工不管在幾個公司兼差,只要在5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,僱主都需為勞工投保。勞委會勞保處長石發基說:『(原音)只要你這些兼差族好幾個地方加保的話,這時你的每一個雇主都要替你加保。如果不加保的話,就要處以保費兩倍的罰鍰;如果因為不加保,勞工因此受到損失,雇主應該要按照勞保給付的標準,來負責給他賠償。』

 

雖然勞工得因此多繳交兼職的保費,但石發基指出,兼職薪資可併計領取相關給付,對勞工而言,保障更多。石發基說:『(原音)他如果發生事故的話,他這些投保薪資可以加起來併計。比方說他一個投保單位2萬,另外一個單位是1萬,另外一個單位是1萬,3個工作,等到發生事故時,可以把2萬加1萬加1萬,加起來4萬,他的錢沒有浪費。』

 

勞委會強調,不論是在請領生育給付、職災給付、老年給付等方面,勞工都可因為投保薪資的併計,比過去領得更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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